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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长春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 29 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通知>的通知要求吉教办字〔2015〕101 号我校对2014—2015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统计形成此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4—2015学年度,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深入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教育透明度,努力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对校情校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学校于2014年10月27日调整了长春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和监督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

在信息公开工作执行过程中,学校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http://info.cncnc.edu.cn/),严格遵循《长春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指南》,细化完善《长春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15类39项需公开事项,并明确了责任单位。确定并公开此项工作的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和监督方式,专门制作了《长春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进一步理清工作程序,加强对二级单位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不断拓宽信息公开途径

   学校以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信息公开专栏”置于学校网站首页显要位置,便于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快速、便捷的查找和了解相关信息。学校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途径,利用工会、教代会等组织通报有关事项,利用学校官方微博、微信、《长春师范大学年鉴》、校报、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体公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数量

2014-2015学年,学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07条(其中包括校院新闻707条,通知公告64条,招标公告169,讲座报告67通过学校微博公开信息346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开信息80余条,通过校报校刊、大学生记者团网站公开信息98条学校党委发文77份,行政发文265份,通过办公平台对内公开学校党委会会议纪要24期,全委会会议纪要1期,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6期。校内各单位部门也通过本单位、部门的网站、宣传栏等媒介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开信息的类别

2014—2015学年度,学校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学校基

础信息、综合管理、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人事工作、组织管理、学生工作、财务工作、资产工作、招标采购、国际交流、后勤工作、招生工作、教育基金、教育工作等。

(三)学校重点领域信息的详细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招生信息方面

(1)发布招生政策信息。我校以“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为

主阵地,辅之以学校官网、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微博、QQ群、招生海报、百度搜索等平台,详细介绍了学校概况、专业设置、师资队伍、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收费标准、历年录取分数线等情况,并发放招生简章万余册,遍及全国有招生计划的各省,做到信息公开最大化。

(2)主动发布录取信息进程。在招生录取期间主动公布招生录取进程,第一时间将完成省份的录取情况公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同时,为方便考生查询,将录取信息关联到录取查询电话、招生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上,方便考生可以多种渠道查询到录取信息。

(3)主动公开考生咨询及投诉渠道。招生录取期间,学校公开考生咨询及投诉渠道,并设置考生咨询接待处,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受理家长及考生的来电、来访、咨询和投诉。设立专门的信访和纪检部门,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确保考生能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学校。

(4)主动公开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我校尤为重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信息公开情况,从制定招生工作办法到发放加试成绩,一直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和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公布各种政策、制度等信息,并设立了专门的考生咨询电话。2015年,音乐类加试报名共计2974人,传媒类加试报名共计15110人,美术类加试报名共计10984人,书法专业报名2274人,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报名共计1300人,体育类加试共报名172人。  

2.财务信息方面

(1)财务管理制度公开。所有财务管理制度,通过计划财务处网站上的《财政政策平台》专栏上向全校教职工公开。教职工可通过工资代码登录《政务管理平台》网上查询系统,点击“长春师范大学财务制度”栏即可查阅各类财经文件和财务管理规定。经审定部分财务管理制度可通过信息公开专题网页向社会公开。

(2)学校基本财务信息公开。学校基本财务状况信息主要包括学校总资产情况、年度总收支情况,通过计财处网站向全校师生公开。

(3)学校年度预、决算情况公开。决算情况以向教代会报告的形式公开;预算情况通过召开专题报告会的形式公开,报告对象:中层及副高以上教师、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成员、离退休代表、学生代表、要求参会的其他学校编制成员。平时,教职工可向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查看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获准后可到计财处查看。

(4)针对学院及机关各部门的日常收支和“三公经费”情况公开。该项内容面向教职工公开。教职工可登陆计划财务处网站的“会计核算”了解所在部门一般收支情况及“三公经费”的相关情况。

(5)收费情况公开。公开至全体师生员工的信息:《长春师范大学教育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通过计财处网站的“收费管理”予以公开;学生和学院辅导员、学院主要负责人通过计财处网页的“收费管理”可查询本人或本学院的实时缴费情况。《长春师范大学教育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还通过信息公开专题网页向全社会公开。

3.人事信息方面

人事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人事处网站、学校网站以及纸质公示的形式。涉及到教职工情况、专家学者情况等基本信息通过学校网站对社会公开。涉及到公开招聘等情况,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除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告外,还按规定由上级部门统一在有关媒体上发布。涉及到各类评奖、职称评审等涉及到教职工利益的事情除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发布通知以外,还通过qq群、电话通知到各部门,让其进一步通知到每一个教职工。依法依规公示有关评审结果,公布监督电话,畅通信息了解渠道。

4.学生工作方面

(1)学籍管理工作。学籍管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为阵地,我校将学生的学籍学历信息注册完毕后,各学院以班会、微信、qq群等平台告知到每一位学生对本人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核查,做到每一位学生对自己的学籍信息情况知情。公开学籍异动中“转学”、“转专业”结果。我校尤其重视“转学”、“转专业”工作。每一位学生都严格遵照《长春师范大学学生转学实施细则》和《长春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执行,并将“转学”、“转专业”结果公布在我校网站及教务处网站上。

(2)学生评奖、评优工作。2015年我校对评奖评优和助学的相关规章制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印发《学生手册》,在新生入学教育中解读。评奖评优信息公开。各学院将评比条件和名额比例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宣讲,做到学生知情率100%。获奖学生名单公开。学院将各奖项获奖名单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3)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和发布资助政策、资助体系等信息。一是学校随录取通知书寄送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手册、长春师大学资助体系简介等材料,让学生及家长第一时间了解国家资助政策。二是通过校园网主页、咨询电话、微信平台、微博、QQ等方式公开发布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助学金申请等方面的信息。对有需求的学生及家长提供深入的、一对一的助困指导和解答。三是通过制作展板,政策手册,特色活动画册等手段宣传我校的资助体系及我校特色资助活动,加强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的宣传,让学生及时了解国家和学校的资助信息。

规范工作流程,科学有效的开展资助工作。严格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工作的审批流程,实行学年审批制,在全校范围内公开相关工作信息,经学生申请,辅导员把关,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和公示等程序,开展资助工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规范。

(4)学生征兵入伍工作。在征兵入伍工作开展中,将征兵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对征兵流程、选兵条件及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优待政策及时通过宣传展板、印发传单、征兵宣讲和微信平台发布,对全部征兵工作程序予以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的信息公开采取以主动公开为主,申请公开为辅的方式进行学校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流程和办事机构,具体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本学年学校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和举报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信息公开给予了广泛的关注。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颇受好评大家普遍认为:学校能够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公开途径多,内容丰富,学校对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高度重视、及时完善,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学校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如个别单位和个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时效性差,信息更新缓慢;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拟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信息人员队伍建设。重视对信息员选任培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实现各单位、各部门专人负责,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2.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优化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强化学校门户网站和二级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和挖掘新媒体发布路径,努力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提供更便捷、有效的信息服务。

3.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和省里有关要求,以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为切入点,以适当方式开展督察工作,形成校内监督检查机制,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长春师范大学

                                 201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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