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对2016—2017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统计,形成此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度,我校深入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公开清单中需公开的全部50条事项,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学校设立了长春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监督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开展日常信息公开和监督工作。学校按照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学校积极推动清单落实,以学校门户网站、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网站为主要载体,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做好动态更新,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2016年,学校完成了广场LED大屏幕和演播室建设工作,组织、策划、推出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原创作品,极大地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数量
2016-2017学年,学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138条(其中包括校院新闻767条,通知公告68条,招标公告153条,讲座报告150条)。通过学校微博公开信息280条,微信推送信息812条。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开信息近80条。出版校报26期,共112版。学校全面启用校内OA办公平台,对内公开党委发文129份,行政发文125份,学校党委会会议纪要25期,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6期,公开校内通知110条。通过广场LED屏幕循环滚动播出各类宣传品上千条次。共邀请、接待各级媒体记者10余次。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吉林日报、吉林教育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我校重要事件进行了宣传报道,在各类媒体上刊(播)新闻76条次。校内各单位、各部门也通过本单位、部门的网站、宣传栏、OA办公系统等媒介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开信息的类别
学校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有:学校基础信息、综合管理、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人事工作、组织管理、学生工作、财务工作、资产工作、招标采购、国际交流、后勤工作、招生工作、教育基金、教育工作等。
(三)学校重点领域信息的详细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招生工作
学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官网、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长春师范大学官微、长师在线微信公众号、QQ群、百度搜索、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吉林教育电视台招考大咨询等多种渠道进行年度招生信息公开。公布的学校年度招生方面的政策信息,包括学校概况、各学院介绍、专业介绍、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历年录取分数线等。公布的艺、体类专业考试信息,包括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科目及分值等。考生可在招生信息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成绩查询、录取查询。公布各省录取批次、录取时间、录取情况,方便考生查询。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号码,方便考生及家长来电咨询;设立招生咨询接待处,方便考生及家长来访。
2.财务工作
严格落实《长春师范大学财务信息公开制度》,财务信息公开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公开、基本财务信息公开、年度预、决算情况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公开。财务信息公开以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计划财务处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利用工会、教代会等组织通报有关财务信息。学校结合财务信息网上综合查询系统、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多渠道并用,便于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快速、便捷的查找和了解相关信息。
3.人事工作
(1)公开招聘工作。人事处公开招聘计划全部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告,并按有关规定同时在省人社厅网站进行发布。招聘成绩及时在学校网站公示,并留有监督电话,拟录用人员情况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职称评审和评优工作。在职称评审和评选各种优秀人才过程中,人事处将申评人员的材料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评选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的同时用纸质或主楼大屏幕的形式予以公示。职称评定政策等规章制度全部公开,学校人事处网站设有职称专栏,专门发布职称评审政策。
4.学生工作
(1)学生评奖、评优工作
高度重视学生的评奖、评优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政策执行。在《学生手册》中包括所有评奖评优制度文件,各学院辅导员老师在新生入学教育中宣讲解读。
评奖评优信息公开。每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开始之前,各学院都会将评比条件和名额比例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宣讲,做到学生知情率100%。
获奖学生名单公开。学院将各奖项获奖名单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2)学生资助工作
宣传和发布资助政策、资助体系等信息。一是学校随录取通知书寄送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手册、长春师范大学资助体系简介等材料,让学生及家长第一时间了解国家资助政策。二是通过校园网主页、咨询电话、微信平台、微博、QQ等方式公开发布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助学金申请等方面的信息。对有需求的学生及家长提供深入的、一对一的助困指导和解答。三是通过制作展板,政策手册,特色活动画册等手段宣传我校的资助体系及我校特色资助活动,加强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的宣传,让学生及时了解国家和学校的资助信息。
规范工作流程,科学有效的开展资助工作。严格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工作的审批流程,实行学年审批制;重视新疆少数民族补助评选和发放工作,强化引导和教育帮扶的作用,着力开展征兵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公开相关工作信息,经学生申请,辅导员把关,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和公示等程序,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做到信息公开,程序规范。
重视学生的评奖评优和助学等项目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开展相关工作。注重政策制订的同时,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评比前,将评比条件和名额比例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讲,做到学生知情率100%,评比后经校院两级公示,学生均无异议。
(3)学生处罚、申诉工作,降低或撤销处分工作
将学生处罚和申诉办法及降低或撤销处分管理规定列入学生手册,将学生手册的学习列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使所有学生对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充分了解。
(4)学生征兵入伍工作
在征兵入伍工作开展中,将征兵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对征兵流程、选兵条件及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优待政策及时通过宣传展板、印发传单、征兵宣讲等做好宣传工作,对全部征兵工作程序予以公开,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5)少数民族学生工作
对于少数民族学生依照规定享受的优惠政策和相应补助补贴情况,通过多种校内宣传途径予以宣传公开。对于涉及校园稳定的相关工作,依法做好保密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的信息公开采取以主动公开为主,以申请公开为辅的方式进行。学校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流程和办事机构,具体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本学年,学校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信息公开给予了广泛的关注。本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颇受好评,大家普遍认为:学校能够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公开途径多,内容丰富,学校对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高度重视、及时完善,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学校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成效显著,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有差异,个别人员工作积极性、自觉性不够;个别部门网站动态更新的实效性有待提升等。针对这些问题,学校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宣教培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与广大师生形成互动与交流,提高师生员工与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开展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思想、提高执行力。
2.完善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对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改版升级,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对照清单内容,按照学校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每项信息,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做好动态更新。
3.优化信息公开方式和载体。不断丰富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开方式,积极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暂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附件。
长春师范大学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