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制定饮食服务中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组 长:李卓声 卢晶
副组长:范文波 郭峰
办公室:张立良、林松山(龙源)、刘丽芳(麦金地)
保卫处联系人:朴文山(电话:13596126162)
组 员:白晓明、郭凤喜、单红庆、桑军、
安娜(龙源)、吕忠影(龙源)、曲年旭(麦金地)
二、小组成员职责:
组 长:李卓声 卢晶 副组长:范文波 郭峰
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办公室:张立良、林松山、刘丽芳
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桑军、安娜、曲年旭
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市场监督管理局 梁枫:17390992854
校医院:86168120
组员:郭凤喜、单红庆、桑军、
贾晶、吕忠影
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
三、应急处理程序
1、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组织好对中毒人员进行初期照护;
(2)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 郭峰负责联系车辆,
电话:15948007557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⑴保护现场,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2)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3、对相关用品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在解封后进行清洗消毒。
⑵对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洗、消毒接触过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储过程中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对餐具,用具、抹布最简单的办法是采取煮沸办法,煮沸时间不应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⑶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报告学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17390992854),说明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以及食物中毒等有关内容。
5、善后及责任追究
⑴善后工作由学校制定处置方案。
⑵责任追究属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管辖的,饮食中心及托管公司负责落实执行;属饮食中心管辖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依照学校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
⑶事件处理结束后,立即着手清查隐患,堵塞漏洞,组织托管公司管理层和从业人员全员培训,进行情况通报和相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