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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工作职责

2019-11-07  点击:[]

长春师范大学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发挥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枢纽作用,履行参与政务、综合服务、联络协调、督察催办、组织实施的工作职能。学校办公室内设综合信息科、文秘科、行政科和督察科。
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公文处理工作;
2.负责学校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机要文件的收发管理;
3.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印信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校内各单位、各部门党政印章的刻制及规范管理;
4.负责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管理及年检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协调处理学校突发和重要事件;
6.负责学校日程安排、值班值宿、突发事件应对协调等机关事务性服务工作,综合协调党政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
7.负责学校的对外联络及接待工作;
8.起草学校领导重要讲话和党政综合性文件;审核以学校名义发布的相关材料;
9.根据学校要求开展专题调研,辅助领导决策;
10.负责学校综合信息、综合统计及校务信息公开工作;
11.具体负责学校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及二级网站的规范管理工作;
12.负责学校《年鉴》、《工作月报》及《领导参考》等重要资料的编撰印发工作;
13.负责学校决策、重要事项及工作的督察督办;
14.负责群众来信处理、来访接待工作,协调并督(催)办各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
15.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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